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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會員申請

信用卡會員網路服務同意書: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華泰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信用卡網路服務會員前,詳細閱讀本同意書所有內容,當您點選「同意」鍵後,即表示您已於合理時間內閱讀並了解及同意遵守本同意書所載之內容。
第一條 會員規範

您了解當您同意本同意書之內容並註冊成為華泰商業銀行信用卡網路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會員後,可使用本服務提供之會員服務,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遵守本服務同意書內容。

第二條 同意書適用範圍

本同意書係本行與註冊成為本服務之會員間針對本服務之一般性共通約定,除個別契約另有約定或本行另有規定外,悉依本同意書辦理。

第三條 信用卡網路服務內容

本服務為針對本行信用卡持卡人所提供之信用卡網路服務,持卡人可憑藉有效之身分(包括本信用卡網路服務之會員身分或本行網路銀行用戶身分)使用本服務,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包括信用卡帳務查詢及信用卡相關之服務申請,詳細服務項目概以系統提供為依據。

第四條 會員註冊手續

1、本行信用卡持卡人皆可註冊本服務成為會員,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信用卡查詢或信用卡服務功能申請,本服務認定憑正確身分驗證資料申請本服務之持卡人皆為信用卡持卡人本人。 2、申請成為本服務會員之持卡人,需完成信用卡會員基本資料之填寫,並自行設定使用者代碼及密碼。 3、基於本服務所提供之相關功能使用,您同意於註冊時提供完整詳實之個人資料,您所填具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有任何誤導之嫌者,本服務保留隨時終止您會員資格及使用服務之權利。

第五條 會員服務使用方式及使用規範

1、會員於註冊本服務並經系統驗證成功,日後即可以持卡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會員自行設定之使用者代碼及密碼登入使用本服務。 2、身分證統一編號與會員註冊時自行設定之使用者代號及密碼即為日後登入本服務之憑證,對於登入密碼之保密責任由會員自行全權負保管之責任。 3、本行對憑身分證統一編號、使用者代號與密碼使用本服務,均認定為持卡人所為之有效指示,故同一時間內,本服務僅允許一人使用本服務,若同一時間內有第二人以上以同一使用者代號及密碼欲登入使用本服務,系統將自動拒絕第一位以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4、會員密碼連續輸入錯誤五次後,為保障持卡人權益,本服務將自動鎖定該使用者代碼之使用權,會員需自行重新申請並認證,方可恢復會員帳號之使用。 5、為保障會員權益,當會員忘記簽退離開本服務系統或超過五分鐘未執行任何指令時,本服務系統將自動簽退,以免瀏覽器遭他人使用,損害會員權益;會員需再行執行登入方可重新使用本服務。

第六條 會員資格之終止

1、持卡人本人得隨時以電話通知本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經由專員核對身分及資料無誤後,終止會員帳號之使用與本同意書之約定。該會員帳號終止後,持卡人可於持卡有效期間內再行重新申請註冊成為本服務會員,惟再次申請之使用者代號不可與前所使用代號重複。 3、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未遵守本同意書之規範或擅自將使用本服務之權利或義務轉讓第三者使用時,本行得不經通知逕行終止該會員帳號之使用資格。

第七條 會員資料使用

對於會員登錄本服務之註冊資料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得於其營業目的或法令許可範圍內,對會員之資料為行銷、蒐集、電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相互交付利用,並得將之提供予其所委任處理營業相關事務或依法合作之人。

第八條 注意事項

1、本服務提供之各項信用卡交易資料,僅供持卡人作為參考之用,正確之資料仍應以本行提供之書面帳單為準。 2、若本服務因電腦系統暫停服務而無法辦理或查詢資料時,持卡人可隨時來電本行信用卡客服中心,透過電話語音查詢服務或由客服專員為您辦理所需之服務。

第九條 授權及防範

會員同意於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身分證統一編號、使用者代碼、密碼,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或書面通知本行管制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本行接受前述通知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均已發生效力所致之損失,概由會員自行負責,但本行故意或重大過失而不知係未經合法授權之電子訊息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資料安全

會員與本行均應確保電子訊息安全,防止非法進入系統、竊取、竄改或毀損業務紀錄及資料。因可歸責持卡人之事由而致第三人破解授權使用者代號或密碼並入侵網路服務系統(駭客行為)所發生之損害,由持卡人負擔其危險。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

會員與本行均同意依本同意書傳送或接收電子訊息,如因可歸責於任一方之事由,而有遲延、遺漏或錯誤之情事,致他方權益受有損害時,可歸責之一方僅就他方之積極損害(不包含所失利益)及其利息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一方於發生不可抗力情事時,對於本同意書所生之履行不能或遲延履行,均不視為違約,亦無須負任何賠償責任。前項所稱之不可抗力,指因天災、戰禍、罷工、停工、政府法令限制、電腦系統故障或本行無法控制之情事。

第十三條 會員規範之修改

本行保留修改本服務會員規範之權利,本服務於修改會員規範時,將於本服務首頁公告修改之內容,將不對會員另作個別通知,會員若不同意修改後之會員規範,可隨時以電話通知本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經由專員核對身分及資料無誤後,終止會員帳號之使用與本同意書之約定。

第十四條 服務終止

本行欲終止提供本服務時,將於終止日六十日前以顯著方式於本服務首頁上公開揭示,將不對會員另作個別通知。

第十五條 法院管轄

因本同意書而涉訟者,持卡人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

本同意書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之相關規定、銀行慣例或相關法令辦理。